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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合一稅讓你不敢賣房了嗎?

已更新:1月12日

別怕,只要能符合自用住宅重購退稅還是能把你繳的退回來。


最高45%的房地合一稅,總讓賣房的人心有不甘,其實只要房子符合自用資格,不限新、舊制,只要賣舊買新在二年內完成(先買先賣都可以),就能將繳給政府的房地合一稅/財產交易所得稅及土增稅退回來(或扣除),只是要注意到設籍限制、使用限制、5年內不得轉作他用等限制(詳如附表)這裡一定要特別留意,免得扣掉的又被追回。


至於買預售屋的朋友要注意,二年內的認定是以房屋移轉日(就是謄本上的移轉日期)去計算,這幾年常有工期延宕晚交屋的情況,過了二年就沒有辦法申請退稅了。


另外,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,其中自用住宅的要件需要有居住的事實。像有些人買了預售屋,交屋不久打算賣掉,但要小心房地合一自用住宅的要件中包含需居住,有前例就是國稅局發現申請自用住宅的房子,雖有設籍但水電用量不符合自住使用量而被追討稅款。所以不要挑戰國稅局查稅的決心,在合法的情況善用退稅的優惠吧!



重購退稅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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